本人经历告知大家,如果还欠网贷的朋友。去人民银行打份征信报告,把上征信的先处理掉。不上征信的网贷,利息不超过36的可以选择协商还。利息超过36的高炮直接不用管了,如果借了当地私人高利贷的最好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要一时想不开,如果心中有什么顾虑可以加我。让你想通和家人坦白才是唯一的路。
整顿“公证”收费,贷款购房不再有中间商赚差价
原创: 段歌 公言正先生
今天贷款购房的朋友,基本上都要办理公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
但可能大家很想知道:
为什么要办公证?
公证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贷款购房过程中,主要有两个公证事项,相应的产生两笔公证费:
一、委托公证及公证费。
委托公证是为了统一办理备案登记、抵押登记,购房者将备案登记、预告登记、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统一委托给银行或开发商办理,这样可以提高贷款效率、避免购房者来回奔波。
委托公证的公证费,通常是三四百元。
二、贷款合同公证及公证费。
贷款合同公证,是指按照银行要求办理贷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贷款合同公证的公证费,通常是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左右。
除上述公证费用外,贷款购房过程中,不再产生其他公证费用。
这本身是购房合理开支,一般来说,也就几百上千元。
然而,不少购房者在贷款购房过程中,却被收取了高额费用。虽名义上收取的是“公证费”,开具的却并不是公证处的发票,而是XX公司的收据。
这是怎么回事?
简单点说,你遭遇了中间商赚差价。
这个中间商是谁?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窜窜”,他们存在于各行各业,各个角落。
窜户口、窜社保、窜购房资格……,他们游走在黑白之间,活跃在权力边缘。
而这里的窜窜,他们已经产业化,并且有一定的“关系”,游走在开发商、贷款银行、公证处与购房者之间,以“公证费”的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再压低价格向公证处结算费用,从中赚取差价,坑害购房者,败坏公证行业名声,让大多数守规矩的公证单位和工作人员背黑锅。
为了打击歪风邪气、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四川省公证协会重拳出击,率先出台规范措施,打击违规收费行为。于近日下发了《四川省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公证服务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图:
简单的总结一下:
一、公证处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收费后不开具发票或收据。
二、公证处不得与第三方公司合作,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变着法乱收费。
三、公证处不得委托第三方收取公证费。
四、公证处不得向他人支付回扣或变相支付回扣。
五、公证人员须亲自办理公证。
如果有购房者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随时投诉举报,省公证协会将严肃处理。请大家积极与歪风邪气作斗争。
广大购房者,再也不用担心,有中间商赚差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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