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网贷我结果,以贷养贷我也弄过,砍头息我也遇到过,幸好我没有陷进去。大学时候真的年轻,啥都想买,花呗从100开始用起,慢慢每个月用的越来越多。。后来就借借呗还花呗。我那个时候每个月家里给1500生活费,最严重的时候,我刚拿到生活费,就全还款了。就是那个月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了。[灵魂出窍]第二个月我就多问家里要了点钱,说是要买书,然后把借花呗借呗还有网贷全还了,那个月基本上就是啃馒头喝稀饭吃白饭加咸菜熬过来的,还问女票要救济。但是,我从那以后再也不碰这些子白条什么玩意的,花呗也关了。
现在的社会,贷款已经是司空常见的事了,可以说高房价是推动力之一。买房买车等全款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就是救命的稻草。其余的比如大家常用的信用卡,在十年之前还是只是一部分人的用品,现在也已经人手一张了。因此生前和身后的负债问题,也让很多人感到困惑,若是生前的贷款没有还完,或者是信用卡没有还款,那么这些债务,银行会向谁拿钱呢?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时应该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继承人资源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生前存在没有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或者现金等资产的同时,也有义务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当然要是债务数量庞大怎么办呢?就要根据生前留下来的资产来看,如果债务数额超过了资产,那么继承人负责还款的部分,就是继承的全部遗产,剩下的债务就没有义务偿还了。
500万的银行贷款,而身后留下来的房产以及其他资产合起来只有400万,那么继承人要继承的话,就要先还银行贷款400万,这是全部的继承资产,剩下的一百万并不需要偿还。这也是父债子偿的法律逻辑,不能够让下一代来成为新的债务人,毕竟欠债的主体是上一辈的人。除非作为子女,愿意在道德的基础上,偿还剩下来的100万,这就是自愿偿还的部分,超出了遗产的全部价值。
不过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子女自愿放弃那些遗产,自然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债务。这个时候,银行也不能够再向子女追讨贷款,而是应该回收遗产,并对资产进行自行处理,比如物品质押等方式来回收贷款资金。而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发现资产是大于生前债务的,那么剩下的资产,仍旧是归子女所有。
父债子偿在历史中都存在的一种现象,毕竟这是一种守信的道德要求。借款方也应该享有讨回资产的权利,这种关系在法律中也能够体现出来。但是父辈和后辈并不是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因此如果让子女完全承担所有的债务也并不公平。所以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还,成了很多人的讨论话题。而如今的继承法当中,对于这两点也体现了对应的处理措施,那就是用父辈作为被继承房,用他们自己的钱来还款,而子女在继承之前,就需要处置欠债情况,超出部分则不属于承担范围。
债务偿还作为诚信社会的一部分,最大限度地照顾到债权方和继承人的权益,也能够考虑到道德舆论,对于继承人的还款权利不设限,就是为了鼓励继承人主动还清债款。而实际上有不少人都是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还欠有大笔债务,这就意味着只能是吃闷亏,人都没了还要上门讨债,似乎也显得不近人情。父债子偿看似天经地义,但是终究有一定的限制。
所以为什么银行贷款最多延长到65岁,就是在这个岁数之前就能够清还房贷债务,否则对于银行来说,收回债务的风险就有点大了,当然不会蒙受这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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