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自己,我是一名律师,这几年里,有很多人来咨询网贷和信用卡的问题,年轻人,中年人,老人,父母陪同的孩子,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年龄段,而且我这是个八线小城市,放假三四千的那种,不敢想象大城市的现象!他们中间有的是做生意赔了,有的是给家里人治病(唉……),有的是买奢侈品,更有甚者是给主播刷礼物[呆]。目前据我跟踪回访的数据来看,除了家长替换+监控,没有一个上岸的!!他们仍然在不断的拆东墙补西墙,累积欠款的数额越来越高!
贷款买房的人注意?合同上这个“说明”别漏看,这是银行“后手”
白白 时机街
按照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购买力来看,贷款成为了买房的一条“必由之路”,毕竟没有几个家庭能一下子拿出大几十万、或者是一百多万,只能把几十年的积蓄拿出来做首付,然后慢慢透支未来的购买力。贷款买房虽然要给出很多利息,但是能让购房者早点有房子住。当然,在还贷的过程中,购房者的生活会因为房贷的存在而“打折扣”,要是房价下跌的话,贷款买房的人似乎就会更亏,所以说,现在贷款买房而且还处于还贷期间的人最怕的就是房价下跌了。
那么我国的房价到了未来会不会下跌呢?
这个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了,老百姓自己在议论,楼市专家也在争执,马云都提出了自己的“房价如葱”的观点。对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愿望,也就会提出不同的看法。按照笔者的个人观点来看,未来的房价还是下跌的可能性更大一点,不是为了附和马云,是楼市的现状就预示了这样的趋势。因为我国的房产已经过剩,但是随着炒房客的“退场”,市场需求也就逐渐开始冷淡下来了,要想刺激刚需买房的话,降房价将会是唯一的途径。
要是房价真的下跌了,有房又有贷的人又会面临什么?这一点在房贷合同上其实已经有说明了,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
在银行房贷合同内容中有一个约定: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这个规定就是针对那些贷款买了房子之后还处于还贷期限内的人的,就是怕这些人觉得自己买了房子之后在还贷会亏,所以就会选择弃房断供。毕竟在房价下跌之后,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已经没有一开始的价值了,银行怕那些买房投资的人弃房断供,所以就规定购房者要么把房子贬掉的价值直接通过提前还款的方式还掉,要么就直接提供其他的抵押物,否则银行是有直接权利处理房子的。因此,有房的人如果害怕房价下跌的话,得提前做准备了。
显然,这就是银行防止房价下跌的一个“后手”。
可能很多人在看房贷合同的时候都没有在意这个条款,但是这个条款其实是不容忽视的,要是房价真的下跌了,贷款买房的人也能知道自己在还贷的过程中还会有什么样的选择。看到这里也就明白了,就算是未来房价下跌了,也不应该弃房断供,因为这样的话亏得只是自己,要不把钱给补上,要不就提供其他的抵押,这一点是要特别注意的。因此,购房者在贷款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把合同上的所有条款都看一遍,不要忽略任何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