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这个东西,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就不要去碰。
我去年创业,家里没钱,家里房子没房产证,又在外地小地方创业,家里银行贷不了,外地说我不是本地人。又不好问亲戚借钱,自己从网上贷款45万(和我老婆一起)一年连本带利还72万,熬了一年,只差6万就还完了。那段时间真的是睁眼就是还款日。
所以劝没有步入社会的孩纸千万不要碰。
步入社会的准备创业的,自己有多少钱就做多少钱的事,不要像我我一样好高骛远,不然会粉身碎骨。
银行贷款140万再转贷他人,获利33万,男子被判刑!
贵阳晚报
银行贷款利息不高,何不将钱贷出来以更高的利息转贷给他人,从中赚取利息差?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一男子,靠这条“发财”途径,赚得了33万元。然而,他的做法却构成高利转贷罪。经法院判决,他被判刑1年半,并处34万元罚金。
这名男子梁某,系道真自治县人。2013年,梁某的朋友王某以做生意需资金转周为由,向梁某借款,并承诺给付利息,给付标准远高于银行同期利息。
2013年4月24日,梁某以房屋装修为名,从该县某农村信用社贷款30万元(月息7厘688毫),另自筹资金20万元,共计50万元以月利息2分5厘借给王某。 在该笔借款中,梁某从银行贷出来的30万元共计转计给王某11个月零4天,所赚得的“利息差”即实际违法所得5.7万余元。
2015年,梁某朋友张某因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找梁某借款,并承诺月息3分。同年8月6日,梁某以购买车为由,从该县某农村信用社贷款40万元;2017年6月1日,梁某又以装修房屋为由,再次贷款50万元,梁某分别将上述款项转贷给张某,共计违法所得21万余元。
2016年,梁某的另一位朋友罗某,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梁某借款100万元,并承诺按月息3分3厘给付利息。 2016年1月5日,梁某以房屋装修为由,从该县某农村信用社贷款20万元。2017年2月2日,梁某将贷款20万元偿还,支付信用社利息2万余元。在该笔借款中,梁某高利转贷20万元给罗某近13个月,获6.4万余元“利息差”。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先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共计140万元,已偿还105万元,尚有35万元未偿还,获取违法所得33万余元。
去年9月,梁某因涉嫌高利转贷罪,被道真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道真自治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梁某辩称,他自己并不知道高利转贷是犯罪行为,自己也从来没有违过法犯过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理。
道真自治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33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4万元;被告人梁某违法所得33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梁某不服提起上诉,今年10月,遵义市中院经二审,维持了原判。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 | 编辑:石婷 | 审校:冷兵 | 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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